【市生態環境局文字解讀】《池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解讀
發布時間:2022-04-04 15:45
來源:池州市生態環境局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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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我局聯合市發改委印發了《池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市生態環境局對此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池州市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范區、加快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生態美現代化“三優池州”的關鍵時期。根據《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本規劃。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時期,我市進入高質量跨越趕超的戰略機遇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遇與挑戰并存,必須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此規劃有利于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全市“十四五”期間重點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安排,我局于2020年底啟動了池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標該項目,由國家環科院水重點實驗室霍守亮博士團隊承擔規劃具體編制工作。規劃編制過程中,我局多次召開市直相關部門規劃編制座談會,組織規劃編制單位赴各地開展實地調研。2021年6月,形成規劃初稿后向各地各部門征求意見和建議,規劃編制單位根據反饋意見對規劃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按照“開門編規劃”的要求,在部門網站進行了意見征集,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規劃編制單位在京同步開展分類咨詢。2021年8月基本完成規劃編制工作。由于國家、省專項規劃出臺較晚、省“十四五”生態環境質量考核指標未下達,為保障專項規劃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指標的一致性,因此將規劃發布時間調整至今年年初。規劃編制期間,疫情在多地點狀反彈,北京疫情防控措施較為嚴格,國家環科院要求“非必要不出京”。通過“云會商”、“線上審”等方式,組織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等專家召開在線審查會,與會專家在聽取編制情況報告、審閱資料的基礎上,出具了規劃審查意見。2022年3月4日,市政府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我局根據與會單位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文本,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形成送審稿報市政府研究。2022年3月24日,與市發改委聯合印發《池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四、工作目標
到2025年,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綠色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輻射環境質量水平保持良好,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初步建立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五、主要內容
規劃主要由7個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是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分析,全面總結我市“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成效,找準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分析研判了“十四五”期間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第二部分是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圍繞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核心任務,逐項明確規劃指標;
第三部分是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范區,對標市第五次黨代會提出打造綠色轉型示范區、建設現代化“三優池州”的目標,從加強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動能源結構優化、構建綠色交通運輸體系、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六個方面,謀劃了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實現路徑,專欄對新能源領域、節能環保領域、金屬冶煉及加工產業、碳減排領域進行了闡述;
第四部分是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部署,提出了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廢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環境治理、生態環境風險防范等重點工作舉措;
第五部分是推動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協同治理,積極推動長三角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實施大氣、水污染聯防聯控,加強跨區域監管協作;
第六部分是創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針對現階段我市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短板和弱項,提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的方向;
第七部分是規劃保障機制,確保規劃可執行、落實效果可考核。
六、保障措施
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各地、各部門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重大工程,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實方案,推動目標任務落實。相關規劃目標任務內容與本規劃保持銜接。加大投入力度。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與治理。實施重大工程。實施藍天、碧水、凈土、生態保護與修復、基礎能力建設提升等重大工程。完善重大項目儲備機制,建立重點工程項目庫,動態調整、分期分類實施。加強人才建設。積極推進新形勢下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創新基層環保人才培訓模式。鼓勵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強化跟蹤評估。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分析和結果應用,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解讀人:章誠 咨詢電話:0566-202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