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9年預算
2019年2月13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1、部門主要職責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3、 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關于 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關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3、關于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4、關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5、關于 2019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6、關于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7、關于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8、關于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9、關于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10、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1、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池州人大市辦公室政府基金收支預算表
5、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收支預算總表
6、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收入預算總表
7、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支出預算總表
8、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政府采購預算表
9、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公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設正處級辦事機構2個: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置。
(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設4個職能科室:秘書科、人事科、行政科、信訪室。
1、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2、負責機關的文電、檔案、保密、文印、辦公自動化工作。
3、審核市人大常委會及其黨組文稿,起草常委會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
4、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決定和安排,負責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的聯絡與協調工作;督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
5、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辦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
6、負責市人大機關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組織建設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7、負責市人大機關的財務財產、接待、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及后勤服務工作。
8、辦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設3個職能科室:信息調研科、宣傳科、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公室。
1、圍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主法制建設和地方人大工作開展調查研究。
2、參與市人大常委會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組織實施人大宣傳工作,負責常委會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人大報刊的宣傳、發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6、辦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
市人大常委會設8個正處級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財經(預算)、內務司法、人事代表選舉、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農業與農村、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均設一個正科級辦公室。各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承擔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2、參與常委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3、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四屆人大常委會概況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委員32名。機關現有干部職工86人(包括在人大離崗未退人員):正廳2人,副廳8人,正處20人,副處14人,正科8人,副科1人,科員1人,司勤人員(在冊正式)8人;離休1人,退休13人(其中返聘1人),司勤人員(單位自聘)6人,工勤人員(單位自聘)2人,《池州人大》編輯(單位自聘)1人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池州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預算由機關本級組成。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具體情況見下表。
四、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市人大常委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緊扣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緊扣厲行法治,主動擔當作為,依法履職盡責。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擺在突出位置,采取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召開全市人大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會、舉辦專題講座等多種方式,在人大各項工作中把總書記的重要思想落細落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依法履職的生動實踐和實際成效。
二、扎實開展立法工作,落實年度立法計劃。審議《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條例》《池州市齊山——平天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就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古建筑和古樹名木保護、犬類管理等開展立法調研、論證。著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適時召開2019年度立法工作座談會,健全立法公眾參與機制,落實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制度,做好全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在我市征求意見工作,協助開展立法調研等工作。
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工作監督。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問題開展監督,組織調研,聽取專項工作報告,開展改善營商環境專題詢問,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計劃、預決算、審計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政府性投資、國有資產管理、脫貧攻堅、改善環境質量和環境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開展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專題調研,對公路建設情況、平天湖(西部)生態修復工程建設情況進行視察;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學技術局、交通運輸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文化和旅游局工作進行評議,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公益訴訟工作的報告。加強法律監督。開展《招投標法》《森林法》《九華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抓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切實發揮備案審查在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法制統一中的重要作用。加大跟蹤監督力度。對預算“一法一條例”、食品安全“一法一條例”、《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執法檢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后管養、檔案管理、宗教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等審議意見和對市工商質監局2016年以來工作評議意見辦理情況開展跟蹤檢查。對全域旅游示范市創建工作、道路交通管理、農業產業振興、農產品深加工、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等主任會議議事意見辦理情況開展跟蹤檢查。對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傳染病防治法》執法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開展跟蹤檢查。統籌抓好專項監督。繼續開展“江淮普法行”“環保世紀行”專項活動,實施市政府組成部門向市人大常委會或有關專門委員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制度,繼續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推進縣區國有資產情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的建立和落實。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
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聽取關于市政府機構改革情況的報告,審議市本級政府性投資計劃、市本級決算、池州市空間規劃、九華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齊山——平天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平天湖(西部)生態修復工程方案,根據審議情況,依法作出決議決定。對生態檢察、市本級政府性投資計劃等決定、決議執行情況開展跟蹤監督。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堅持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規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強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前審查和任后監督,堅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作供職報告、頒發任命書、憲法宣誓等制度,組織開展“一府兩院”工作人員述職工作,促進被任命人員增強憲法意識、依法履行職責。
五、充分發揮代表作用,落實“雙聯”制度。加強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群眾之間的聯系,繼續開展常委會組成人員集中走訪基層市人大代表、主任會議成員接待代表日活動,有計劃地邀請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參加常委會立法、監督等活動,加強常委會與代表的常態化聯系。組織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和選民述職,健全代表履職檔案。加大議案、建議督辦。召開議案、建議交辦會,認真落實《議案、建議督辦工作暫行辦法》,堅持主任會議成員領銜督辦、各工作機構辦事機構跟蹤督辦制度。積極做好閉會期間代表意見、建議交辦、督辦工作,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辦理工作的過程監督,健全辦理情況通報制度,實行辦理過程和結果媒體公開。開展優秀議案、建議和辦理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推動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質量的提高。強化服務保障。組織市人大代表進行培訓,提高履職能力。抓好代表活動室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對代表小組和代表專業小組活動的指導,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研,指導幫助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指導各選舉單位加強與代表所在單位的聯系溝通,為代表優先執行代表職務創造良好條件。積極做好在池全國、省人大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加強對縣鄉人大工作的聯系指導,密切工作協同,開展工作交流,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研究,統籌抓好人大宣傳信息、信訪等各項工作,推進人大工作創新發展。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266.57萬元。收入按資金來源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66.57萬元;按資金年度分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266.57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84.15萬元,占85.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24萬元,占7.0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4.07萬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69.11萬元,占5.46%.
二、關于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66.57萬元,比2018年預算撥款增加282.78萬元,增長28.74%,增長原因主要是人員的增資和財政監管平臺軟件開發服務費用。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24萬元,占7.0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4.07萬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69.11萬元,占5.4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84.15萬元,占85.6%。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2019年預算89.24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6.06萬元,增長21.99%,增長原因主要是人員增資。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預算11.25萬元,主要用于離休人員的費用;“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77.99萬元,主要用于繳納機關職工養老保險。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2019年預算24.07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3.65萬元,增長17.87%,增長原因主要是人員增資。其中:“行政單位醫療”預算24.0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醫療費用。
3.“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預算69.11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8.51萬元,增長36.58%,增長原因主要是人員的增資。其中:“住房公積金”預算69.1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9年預算1084.15萬元,比2018年增加244.56萬元,增長29.13%,增長原因主要是人員的增資和財政監管平臺軟件開發服務費用。其中“行政運行”608.90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津貼等及保障機關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5.8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交通改革后職工交通補貼及招商工作支出;“人大會議”129.60萬元,主要主要用于人代會材料及各類會議材料的印刷等支出;“人大監督”預算232.80萬元,主要用于地方立法活動、備案文件的審查和財政平臺監督等支出;“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與代表工作”預算50.13萬元,主要用于對市人大代表培訓及訂閱專業學習資料等支出;“事業運行”預算1.3萬元,主要用于離休人員政策性補貼和離退人員公用支出;“其他人大事務”預算5.5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培訓支出
三、關于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76.2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91.8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商品和服務支出181.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1.06萬元,主要包括: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基本建設支出22萬元,主要包括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四、 關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 關于2019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原則,市人大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市人大辦2019年收支總預算1266.57萬元,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 關于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2019年收入預算1266.57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66.57萬元,占100%,比2018年預算增加282.78萬元,增長28.74%,增長原因主要一是人員的增資,二是新增財政監管平臺服務軟件。
七、 關于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支出預算1266.57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282.78萬元,增長28.74%,增長原因主要一是人員的增資,二是新增財政監管平臺服務軟件。其中,基本支出776.24萬元,占61.29%,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490.33萬元,占38.71%,主要用于一是召開人代會、常委會及各類會議、組織省、市人大代表培訓、集中視察等活動,二是新增財政監管平臺服務軟件。
八、 關于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沒有達到績效目標管理標準的項目,故沒有設置績效目標管理。
十、 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 機關運行經費。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08.9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人員工資及購買和服務的支出。
(二) 政府采購情況。
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萬元,政府采購軟件服務預算140萬元。
(三) 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市人大辦公室有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單位0個,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個。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個,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 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 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表格見附件下載)
1、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4、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5、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6、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7、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支出預算總表
8、2019年池州人大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9、2019年池州人大辦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10、2019年池州市人大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聯系方式:池州市人大辦公室信息公開電子郵箱srdb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