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辦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主要職責
池州市人大常務委員會機關設2個正處級辦事機構: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置。
(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設3個職能科室:秘書科、人事科、行政科。
1、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2、負責機關的文電、檔案、保密、文印、辦公自動化工作。
3、審核市人大常委會及其黨組文稿,起草常委會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
4、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決定和安排,負責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的聯絡與協調工作;督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
5、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辦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
6、負責市人大機關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組織建設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7、負責市人大機關的財務財產、接待、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及后勤服務工作。
8、辦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設3個職能科:信息調研科、宣傳科、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公室。
1、圍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主法制建設和地方人大工作開展調查研究。
2、參與市人大常委會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組織實施人大宣傳工作,負責常委會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人大報刊的宣傳、發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6、辦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
市人大常委會設9個正處級工作委員會:法制、財政經濟、預算、內務司法、人事代表選舉、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農業與農村、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均設一個正科級辦公室。各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
1、承擔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2、參與常委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3、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三屆人大常委會概況
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3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委員30名。
機關現有在職職工63人:供給關系在人大機關的人員39人(含不占編制的廳級領導2人),常委會及各工作委員會駐會且供給關系不在人大機關的負責同志12人,聘用人員8人,返聘1人,外單位借用工作人員3人。離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職工10人。機關行政編制29名(不含廳級領導和工資關系不在機關的工委主任),工勤編制8名。另人大工作研究會成員14人。
三、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市人大辦收入均為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032.58萬元(含年初結轉結余35.56萬元),支出合計1032.5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06.90萬元),與2014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合計增加93.18萬元,增長9.02%。主要是因為行政運行尤其人員經費變動較大,收支均增加了23.38%。
(二)2015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收入合計1032.58萬元,均為財政撥款,其中當年收入997.02萬元,年初結轉結余35.56萬元。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支出合計925.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1.47萬元占66.06%,項目支出314.21萬元,占33.94%。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25.68萬元,與2014年相比,增加75.23萬元,增長8.13%。主要原因是行政運行增長。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77.60萬元,支出決算為925.6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行政運行增長。其中:基本支出611.47萬元,占66.1%;項目支出314.21萬元,占33.9%。具體情況如下: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5年度決算821.52萬元,比2014年增加60.92萬元,增長7.42%。主要原因是根據工資標準調整要求,行政運行人員經費相應增加。其中:“人大事務”決算762.6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440.64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6.32萬元,人大會議63.99萬元,人大監督77.30萬元,人大代表履職提升7.73萬元,代表工作53.67萬元,其他人大事務支出13.00萬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決算53.87萬元。
2.2“社會保障和就業”2015年度決算61.75萬元,比2014年增加24.09萬元,增長39.01%。主要是根據工資調整要求,離退休人員行政運行支出費用標準增加。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37.66萬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14.90萬元,比2014年增加0.23萬元,增長1.54%。主要原因是根據要求人員工資標準變動,相應標準上浮。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決算14.90萬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機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決算27.50萬元,比2014年增加0.42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是根據要求人員工資標準變動,相應標準上浮。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27.50萬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機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11.4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91.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日常公用經費19.7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部分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等。
(六)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市人大辦2015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5年度市人大機關運行經費440.6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人員工資、購買物品和服務等。
2.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度市人大辦無政府采購支出。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物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